蝶舞 发表于 24年10月12日 1024 次浏览
一名女子来自香港,自2012年抵达加拿大后,她先后申请了难民身份和夫妻团聚移民。然而,在移民官审核她的移民申请时,发现她向政府提供了虚假的居住地址,导致七年内一直无法与她取得联系,怀疑她可能涉及假结婚,结果申请被拒,定于2024年9月16日返回原籍。她针对这一决定提出的司法复核申请最终被驳回。
根据法庭文件显示,这位名为C的女性是中国公民,于2012年从香港来到加拿大。起初,她申请了难民保护,后来却选择放弃该申请。
此后,她与一名加拿大国籍的男子相识,并维持了四年的伴侣关系,最终于2022年步入婚姻。
她以配偶身份申请永久居留身份,但该申请于2024年8月4日遭拒。移民官对她与丈夫之间是否存在真实的婚姻关系表示怀疑,指出他们的地址和共同生活时间等信息相互矛盾,且没有证据证明他们的婚姻关系,也没有证明他们在自称的四年中有任何联系。
随后不久,她递交了司法审查的许可申请,指控未充分考虑相关证据。
她清楚地知道,如果她的PR申请被拒,自己将面临驱逐出境的风险。
在2023年,她因提供与自己无关的地址而被逮捕并拘留。她承认在过去的七年中,一直居住在其他地方。尽管她申请了PRRA,但于2024年2月15日收到负面决定。
到2024年8月28日,她接到指令,要求在2024年9月16日报到。她的前代理人在同日申请了延期,但该申请于2024年9月6日被加拿大边境服务局拒绝。
C随后继续申请遣返前风险评估,但评估报告指出,如果她被遣返回香港,面临的风险非常低。
在再次申请司法复核时,联邦法院法官认为,由于C提供的地址不实,导致政府机构长达七年无法找到她,这构成明确的违法行为。法官也指出,如果C被遣返回香港,她将不遭受不可逆转的损害,因为她可以重新申请夫妻团聚移民,而其丈夫亦可前往香港探望她。
最终,C的司法复核申请被驳回,决定将其遣返回香港。
信息来源:加国无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