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雨 发表于 24年11月02日 1606 次浏览
星期三,加拿大市政工作人员公布了一项新提案的详细信息,该提案要求那些因翻新房屋而驱逐租户的房东向政府申请相关许可证,并向被驱逐的租户提供额外的经济补偿。如果这个建议得到批准,该法规预计将在明年开始生效。市政府希望此举能有效遏制非法驱逐现象的发生。
据CP24报道,这项条例借鉴了汉密尔顿市的类似规定。汉密尔顿最近成为安大略省首个要求房东在翻新时必须申请许可证的城市。
作为该项新规的一部分,房东需向市政府申请翻新许可证,并且必须在发出N13通知后七天内完成申请。此外,房东在申请此许可证之前还需先获得建筑许可,并且必须将该许可证张贴在出租单元的门上。
市政工作人员指出,房东在申请装修许可证时,需提交一份由合格专业人士出具的报告,说明为了进行大规模的装修或维护工作,单元必须完全空置。同时,申请每个出租单元的许可证需要支付700加元的费用。
此外,市政府还计划推出一系列新措施,以保护租户免于被驱逐。
根据这份报告,新条例将要求房东制定计划,为选择返回其单元的租户提供具有可比性的租金住房。如果租户在此期间需要自己寻找临时住所,房东就必须每月支付“租金差额”以补贴他们的临时租金。同时,选择不返回原单位的租户将获得“遣散补偿”。
报告指出,因翻新而驱逐租客的行为可能包括拒绝让租客行使在装修后返回的优先权,非法提高返租房客的租金,或在驱逐后并未进行实质的装修。
按照市政府的定义,因翻新驱逐(renovictions)指的是房东以需要空置租房进行装修或维修为由,非法驱逐租客。
“这导致租客失去住所、永久性丧失可负担的出租房源,同时也加剧了无家可归者问题。”
工作人员建议该条例于2025年7月31日生效,以便有充足的时间进行相关的教育和沟通工作。
市政府表示,该条例是在夏季与住房倡导者、租户权利专家以及各个房东和租客协会积极协商后制定的。
报告强调,“这项提案框架旨在解决滥用翻新为驱逐理由的问题,同时满足加拿大现有出租房屋经常需要进行的必要装修和维修。”
根据工作人员的报告,加拿大建筑部门将负责该条例的实施和执行。
“加拿大建筑部门的专业人员将会在建筑许可流程早期,及时告知房东他们根据新规应该承担的责任,并将制定清晰易懂的多语言指南以支持合规。”
报告还指出,加拿大建筑部门的工作人员将“积极监测”翻新许可证,并支持“及时完成”工作,确保租户“尽快”返回原单位。
规划和住房委员会的成员将在10月30日举行的下次会议上讨论这一提案的草案。
信息来源:加国无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