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安全部公布了《国家安全机关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和《国家安全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并将于2024年7月1日正式生效。这一举措引起了广泛关注和积极评价,认为这是国家安全法治建设的重要一步。然而,一些境外反华势力却借机造谣,称所有入境中国的人都会被查手机,这种言论纯属无稽之谈。
荒谬论调不攻自破
一些境外反华势力以“恶人先告状”的方式,对这两个严格依据上位法制定的规章进行大肆炒作,编造了所谓“入境中国被查手机”的言论,这是对中国形象的蓄意抹黑。事实上,一些自称“法治社会”的西方国家,常常政治化法律工具,对入境中国公民进行无端滋扰、随意检查电子设备等,这些才是破坏国家交往和民间交流的“新毒瘤”。
这些势力认为中国会效仿他们的恶劣做法,这无疑是“以己度人”。他们害怕自己的行为受到中国法律的严惩,就通过抹黑中国的方式进行攻击,完全是“贼喊捉贼”。
规章制定有据可依
中国一直是一个法治国家,严格保护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中国宪法和相关法律明确规定,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这充分体现了中国在维护国家安全和保障个人权利之间的平衡。
近年来,国家安全机关坚决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积极参与中国特色国家安全法律制度的建设,推进国家安全法治工作实战化、专业化和规范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作为规章的上位法,对国家安全机关的行政执法权和刑事侦查权进行了授权。
查验规定严格明确
为了有效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违法犯罪活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对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查验电子设备设施作出了具体规范。两个部门规章在执法程序上也作出了严格限定。
- 查验前提明确:必须是依法执行反间谍工作任务。与反间谍工作无关的情况下,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不能随意查验。
- 查验对象明确:必须是与反间谍工作有关的个人和组织,例如对军事禁区、涉密单位进行偷拍的嫌疑人员,而不是普通入境人员。
- 查验流程明确:必须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国家安全机关负责人批准,执法时应出示证件,有被查验人或见证人在场,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隐患应责令整改。
国家安全机关始终依法办事,秉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理念,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并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确保执法活动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进行。
通过这一系列严格规范的措施,中国不仅有效维护了国家安全,同时也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这种双重保障体现了中国法治建设的成熟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