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人男子以2元售价将240万独立屋转让给妻子,背后隐藏惊人秘密

幻墨 发表于 24年09月18日    969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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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最近引发广泛关注的一起案件涉及一对夫妻,由于未能及时偿还超过100万加元的抵押贷款,他们竟试图以“左手卖右手”的手段来逃避债务责任。


究竟是怎样一种情况呢?原来,这对夫妻在意识到即便售出抵押房产也无法还清贷款的情况下,暗中将名下另外一处价值近240万加元的房产出售给了由自己控制的公司。


因此,债主向法院提交了“待决诉讼证明”(CPL)的申请,以法律手段阻止这对夫妇获取售房收益。


值得庆幸的是,债主及时察觉并通过法律程序申请了禁令,成功阻止了夫妻俩的计划。


事件的起源可以追溯到2020年9月,一位原告向被告刘某(Lau,音译)及其公司Mortgage Impression Corp.(MIC)提供了高达110万加元的贷款。



刘某不仅是该公司的首席执行官,还担任着总裁、董事、司库和总经理的职务。他提供的抵押物包括位于加拿大市Rhodes Avenue的两处物业。


然而,当贷款到期时,刘某及其公司未能按时偿还这笔款项。债主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强制出售这两处房产。


最终,这两处房产分别于2023年11月3日和2024年1月8日出售。然而售出的价格并不足以清偿所有欠款,仍有超过41万加元的贷款未结清。



为了避免债主通过银行强制出售这些房产来偿还债务,刘某于2024年3月27日以象征性的2加元价格,将该房产“出售”给了他的妻子斯托尔和ASML Holding Inc.公司,该公司实际上由斯托尔所控制。


尽管债务依然未能解决,刘某和其妻子斯托尔(Aaron Storr)手中还有一处位于东约克社区Torrens Avenue 194号的独立住宅。


在完成转让后,刘某夫妇迅速向RBC银行申请提升按揭贷款额度。最终,RBC批准了他们的申请,使贷款额度从基本额度上增加了100万加元,达到237.5万加元,几乎与该房产的市场价值相当。


在获得新贷款的一周后,刘某夫妇便将这处房产以238万加元的价格出售。这个售价仅比银行的贷款金额多出5000加元,而该交易的交割日期定在2024年7月25日。


在这段时间内,债主并未得知转让和即将进行的房产销售。当他们得知信息后,立刻采取行动,担心刘某夫妇出售房产后,不会用这些资金来偿还欠款。


CPL是一种法院的强制通知,登记在房产权属上,以告知公众该物业存在法律争议。在该通知解除之前,该房产不得再进行任何进一步交易或按揭。


在审理债主的申请后,法官作出了对债主有利的裁决。法官指出,刘某并未对债主的追讨提出抗辩,因此债主在最终判决中胜诉的可能性很大。


债主还提供了充分的证据,显示刘某的转让行为明显是为了拖延和逃避债务,而转让价格也明显低于市场公允价值。


更重要的是,刘某在知晓债主正在追债时,却未告知其转让情况。即便在转让完成后,刘某夫妇还继续居住在该房产内,显示转让实质上是表面的,内在实质并未改变。


基于上述理由,法官认为刘某通过房产的出售获得资金后,很可能会“耗尽”这些资金,使得债主无法追回剩余的41万多元债务。


因此,法官批准了CPL的申请,并要求将相关通知递交给刘某。在7月2日房产交割之前,债主还需找到房产的新买家,并告知他们该房产的法律问题。


这对夫妻试图通过“左手卖右手”来逃避债务的行为,最终被法律制止。法官的裁决不仅维护了债主的权益,也为类似案件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判例。

信息来源:加拿大地产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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